7月25日 星期一 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欢迎您!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机构简介

部门简介 科室设置 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制定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

2.做好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评选、建设和评估工作。

3.制定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文件制度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合理分配和使用研究生教育资源。

4.组织开展博士单位、学位授权点申报、建设工作。组织研究生教育合格评估和水平评估工作。

5.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编制学校年度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制定研究生招生计划

6.负责组织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复试、调剂、录取等工作,制定研究生初试命题、评卷、复试录取等相关工作方案

7.组织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新生入学后复查工作;做好研究生档案材料接收、审查与移交工作。

8.负责研究生教学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评价,制定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协同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做好研究生自编教材的审定工作。

9.组织编制和修订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做好研究生个人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10.组织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与建设,做好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的评选工作。

11.组织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12.做好研究生教育国内外学习交流的管理工作。

13.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及专业实践管理,组织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申报、建设管理。

14.组织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培训及考核工作,做好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导师业务费统计等,做好有关研究生教育专家的推荐。

15.负责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有关学位授予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授予工作。

16.组织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做好研究生高水平论文的培育、评选。

17.会同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做好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8.负责有关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宣传、联络与接待工作;做好研究生教育各类统计、报表、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与信息上报工作。

19.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2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