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拉腾胡牙格同志醉酒驾驶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0年4月4日,我校退休教师阿拉腾胡牙格醉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42.2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4月24日,经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审判裁决,阿拉腾胡牙格犯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6月15日,经校纪委会审议并报校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阿拉腾胡牙格同志开除党籍处分。
端午节将至,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整治“四风”,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同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师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切实强化“8小时以外”的行为约束。
校纪委在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同时,加大“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对发现的“四风”问题,从严查处,精准问责,并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教师职工要弘扬优良作风,主动抵制歪风邪气,规矩做事、廉洁过节。更要从身边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时刻警醒自己,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中共内蒙古艺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