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专题培训班 专家讲座第四讲:李树榕教授讲意识形态和师德建设

发布时间:2019-05-09 09:55:4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微信图片_20190517094813_副本.jpg

讲座现场

5月8日下午,我校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专题培训班专家讲座第四场开讲。自治区级教学名师、我校李树榕教授应邀为培训班学员作意识形态和师德建设专题讲座。学校在家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人员,各二级学院副处级以上干部、班主任、辅导员和团总支书记,全体思政课教师参加学习。

微信图片_20190517094822_副本.jpg

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

微信图片_20190517094826_副本.jpg

李树榕教授作专题讲座

育有德之人,需有德之师。李教授在讲授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围绕教师品格的时代新境界这一主题,博古论今,引经据典,用丰富的理论和大量东西方历史先贤的经典事例向大家深刻讲述了“师德是从教者之魂”,阐述了新时代师德建设做什么、怎么做。让广大教师认识到作为一名老师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学识、道德修养和严格的自律意识。   
       李树榕教授讲课激情、昂扬,内容丰富、信息量大,有深度、有广度、有高度。通过李树榕教授讲课,让师生们知道,意识形态和师德建设从来就不是一个“高大上”的概念,而是和一个人的信仰、信念密切相关,和一个人的学习、生活、工作紧密相联。
       李树榕教授希望全体教师在从教道路上能够不断修心、修身、修学、修教,不忘初心,不懈追求,用三尺讲台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做青年大学生在人生成长道路上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微信图片_20190517094830_副本.jpg

微信图片_20190517094835_副本.jpg

 

 

李树榕教授简介:

李树榕,内蒙古艺术学院文化艺术管理学院教授(二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内蒙古自治区“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内蒙古文艺评论家协会顾问,内蒙古自治区文史研究馆馆员,内蒙古政协第十、十一、十二届常委。日本东京中国文化中心和孔子学院特聘教授,蒙古国乌兰巴托中国文化中心特聘教授。2014年荣获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一等奖。三次获得内蒙古自治区级优秀教师奖,自治区 “五个一工程”奖、 “萨日纳奖” 、“索龙嘎奖”获得者,近20次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各类荣誉,多次应文化部邀请赴日本、蒙古国“中国文化中心”讲学。曾受邀为中央电视台2套4套15套、香港凤凰卫视中文台、内蒙古卫视等文化栏目特约嘉宾。2010年5月,主持上海世博会内蒙古活动周“草原文化推介活动”。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戏剧》《中国电视》等国内知名报刊发表论文200余篇,其中61篇见于CSSCI源刊。代表性论文:《文化批判:深度不等于高度——从<甄嬛传>看我国后宫戏的思想境界》《民族历史剧:大众趣味与当代价值——从电视剧<成吉思汗>对文化资源的挖掘谈起》《民族历史剧:对古代文明的再发现——再从电视剧<成吉思汗>对文化资源的开掘说起》等。主持并完成《蒙古族题材电视剧现状及发展前景研究》《艺术原理》等自治区项目;出版专著:《艺术智慧——对精神消费客体质量的思辨》《艺术识见》《艺术概论》《文化资源学概论》《马克思主义美学思想史》第二卷等。

微信公众平台
版权所有 内蒙古艺术学院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101号 备案号:蒙ICP备1700491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