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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纪委关于抓好2021年清明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1 15:57:2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2021年清明节将至,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倡导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坚持移风易俗、勤俭节约、保护环境,做到文明、节俭、低炭祭扫。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探亲访友、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接待回乡祭扫的党员干部,严禁借祭扫名义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严格责任落实。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真正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要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起来,层层落实责任,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确保本部门本单位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要带头倡导绿色文明安全祭扫,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暂缓举办集体共祭等群体性活动,持续落实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三、严肃执纪问责。校纪委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断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同时,要紧盯重点部位、重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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